南方網(wǎng)訊 8月10日,《廣東省鼓勵校外培訓領域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即日起到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
《方案》提出,將采取免予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自主確定合同方式、減少對資金財務檢查等措施鼓勵廣大校外培訓機構采用先學后付模式。
【資料圖】
采取先付后學模式可免予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
《方案》提出,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不用做資金監(jiān)管。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自主確定培訓協(xié)議,通過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要求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條件具備的也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同時,《方案》明確,對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減少檢查或者免于檢查財務資金有關事項。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優(yōu)先享有典型案例和其他經(jīng)驗介紹資格。
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鼓勵和支持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的其他具體措施。
保障機構合法權益,資金外其他要素納入監(jiān)管
接下來,廣東將積極穩(wěn)妥推進先學后付模式在全省落地實施。
《方案》指出,校外培訓機構自主選擇采用先學后付或者預收費用兩種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選擇其中之一,不得同時采用或者混合采用兩種模式。
同時,支持校外培訓機構采用“上一次課、給一次錢”的先學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訓機構從部分培訓項目探索嘗試后再逐步推廣到全部培訓項目,保障機構合法權益。
此外,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除了資金(收費)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機構信息、從業(yè)人員、培訓材料等)應當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接受監(jiān)管。
根據(jù)《方案》,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機構自主申報、縣(市、區(qū))審核公布的步驟實施。
如何提交意見建議?
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修改建議:
1.發(fā)送到電子郵箱:gdxwpx@,郵件標題注明“先學后付模式意見反饋”;
2.紙質(zhì)件寄送至: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723號廣東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處1708室(郵編510080),注明“先學后付模式意見反饋”。
(記者/楊政芳)